个人宣布破产还要还债吗
东阳律师事务所
2025-05-18
个人破产制度虽在深圳等地试点,但个人破产不意味着不用还债。其豁免债务有严格条件,需按法定程序处理。
1.严格条件限制:债务人需如实申报财产,遵循行为限制规定,按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清偿债务。在免责考察期内,部分收入用于偿债,考察期满且无违规,未清偿债务才可能豁免。
2.欺诈追讨情况:若债务人存在欺诈、恶意减少财产等行为,法院可不予免除剩余债务,债权人有权追讨。
为保障个人破产制度公平有效,债务人应如实申报财产、遵守限制规定和清偿计划。债权人要密切关注债务人情况,发现欺诈等行为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债务。法院需严格审查债务人申请,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中国个人破产制度目前仅在深圳等地试点,符合条件的个人能申请破产。
(2)个人破产并非意味着不用还债,债务人要通过破产程序豁免债务有严格条件。首先要如实申报财产,遵循行为限制规定,按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清偿债务。
(3)在免责考察期内,债务人需将部分收入用于偿债,考察期满且无违规情形,未清偿债务才可能获豁免。
(4)若债务人有欺诈、恶意减少财产等行为,法院可不予免除剩余债务,债权人仍可追讨。
提醒:个人申请破产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条件,切勿有欺诈等不当行为,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别,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符合深圳个人破产申请条件的个人,申请前要确保自身满足相关要求,申请时如实申报个人财产,为后续程序奠定良好基础。
(二)在破产程序中,严格遵循行为限制规定,按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认真履行清偿债务的责任。
(三)进入免责考察期后,主动将部分收入用于债务清偿,积极配合考察。
(四)债务人要杜绝欺诈、恶意减少财产等行为,否则会面临法院不予免除剩余债务,被债权人追讨的后果。
法律依据:
《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》第一百零八条规定,债务人存在欺诈、恶意减少财产或者有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的,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免除剩余债务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中国个人破产制度仅在深圳等地试点,符合条件者可申请。
2.个人破产不代表不用还债,豁免债务有严格条件。债务人要如实申报财产、遵守行为限制,按计划偿债。在考察期内,部分收入用于还债,期满无违规,未清偿债务才可能豁免。
3.若债务人欺诈或恶意减财,法院可不免除剩余债务,债权人有权追讨。个人破产通常不彻底免债,需按法定程序和条件处理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中国个人破产制度仅在深圳等地试点,个人破产并非不用还债,需按法定程序和条件处理。
法律解析:
深圳的个人破产制度,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申请。但豁免债务有严格条件,债务人要如实申报财产、遵循行为限制规定,按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清偿。在免责考察期内,部分收入用于偿债,考察期满且无违规,未清偿债务才可能豁免。若债务人有欺诈、恶意减少财产等行为,法院可不免除剩余债务,债权人有权追讨。这表明个人破产不意味着完全不用偿债,需依规处理。如果对个人破产相关法律问题还有其他疑问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获取更精准的解答和帮助。
1.严格条件限制:债务人需如实申报财产,遵循行为限制规定,按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清偿债务。在免责考察期内,部分收入用于偿债,考察期满且无违规,未清偿债务才可能豁免。
2.欺诈追讨情况:若债务人存在欺诈、恶意减少财产等行为,法院可不予免除剩余债务,债权人有权追讨。
为保障个人破产制度公平有效,债务人应如实申报财产、遵守限制规定和清偿计划。债权人要密切关注债务人情况,发现欺诈等行为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债务。法院需严格审查债务人申请,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中国个人破产制度目前仅在深圳等地试点,符合条件的个人能申请破产。
(2)个人破产并非意味着不用还债,债务人要通过破产程序豁免债务有严格条件。首先要如实申报财产,遵循行为限制规定,按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清偿债务。
(3)在免责考察期内,债务人需将部分收入用于偿债,考察期满且无违规情形,未清偿债务才可能获豁免。
(4)若债务人有欺诈、恶意减少财产等行为,法院可不予免除剩余债务,债权人仍可追讨。
提醒:个人申请破产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条件,切勿有欺诈等不当行为,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别,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符合深圳个人破产申请条件的个人,申请前要确保自身满足相关要求,申请时如实申报个人财产,为后续程序奠定良好基础。
(二)在破产程序中,严格遵循行为限制规定,按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认真履行清偿债务的责任。
(三)进入免责考察期后,主动将部分收入用于债务清偿,积极配合考察。
(四)债务人要杜绝欺诈、恶意减少财产等行为,否则会面临法院不予免除剩余债务,被债权人追讨的后果。
法律依据:
《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》第一百零八条规定,债务人存在欺诈、恶意减少财产或者有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的,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免除剩余债务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中国个人破产制度仅在深圳等地试点,符合条件者可申请。
2.个人破产不代表不用还债,豁免债务有严格条件。债务人要如实申报财产、遵守行为限制,按计划偿债。在考察期内,部分收入用于还债,期满无违规,未清偿债务才可能豁免。
3.若债务人欺诈或恶意减财,法院可不免除剩余债务,债权人有权追讨。个人破产通常不彻底免债,需按法定程序和条件处理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中国个人破产制度仅在深圳等地试点,个人破产并非不用还债,需按法定程序和条件处理。
法律解析:
深圳的个人破产制度,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申请。但豁免债务有严格条件,债务人要如实申报财产、遵循行为限制规定,按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清偿。在免责考察期内,部分收入用于偿债,考察期满且无违规,未清偿债务才可能豁免。若债务人有欺诈、恶意减少财产等行为,法院可不免除剩余债务,债权人有权追讨。这表明个人破产不意味着完全不用偿债,需依规处理。如果对个人破产相关法律问题还有其他疑问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获取更精准的解答和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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